释义 |
20年前单位没交社保不可追究。20年前社保,已经远远超过目前法律规定可追溯时效,只能找原单位协商这条途径。当事人上诉请求单位履行职责,且能够提供相应材料初步证明企业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尽量满足参保者诉求,予以解决,以减少企业职工临近退休时要求企业足额补缴欠费问题发生。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