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领 房产证 时发现名字写错了,需要携带 身份证 、房产证到房管局档案馆申请改错即可。但如果房产有 抵押 ,则需要解除抵押之后才能修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 房屋所有权 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