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对户籍的详细地址是否是身份证上的地址? |
释义 | 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户籍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高考报名填写户籍信息和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户籍信息写在市县,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如何填写? 考生生源地填写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如果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那么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地址。 生源地就是指参加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您好,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否一致 法律分析:户籍地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民事起诉状上的地址是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还是当前地址? 法律分析:这个要看是原告还是被告的地址,如果是被告的地址,若是去经常居住地起诉就写经常居住地,如果是去户籍地起诉就写户籍地,这样便于法院确定管辖权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有姓名和身份证号能查询详细地址吗? 可以通过身份证查到姓名。知道身份证号码能查到个人信息,可能一般人是查不到的,但是-些执法部门就可以查到,还能查到户口信息等,也可以查到住宿记录,还有是否有驾照,是否有犯罪前科等等。公民身份证号码是身份证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是什么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我想问一下,朋友的详细地址可以通过姓名和户籍查询吗? 法律分析:1、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我们能对这个人的户籍性质做出基本判断。通常农村户籍的身份证地址是一个乡一个村多少号,或一个镇一个村多少号,或一个村一个组等。城市户籍的身份证地址最后一个小区一条路多少号,或一个单元楼多少室等等。2、很多村庄的名字在城市化后都不会被清除,所以上述的方法很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但现在只有公安系统才能查询户籍的性质,个人无权自行向网络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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