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是否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控制;以及企业之间是否具有其他的利益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