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是否可以换新的户口本? |
释义 | 户口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外地派出所只有浏览权。户口本需要户籍地派出所补办,因为只有本所公章和户籍员手章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机关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不可以在异地办一个新的。办户口本只能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外地的派出所只对公民的户籍状况有浏览权,没有操作权,必须要去户籍地派出所才能补出新的户口本,户口本的页子上有本所公章和户籍员的手章,这都是在别的所无法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拓展延伸 户籍迁移后如何办理新的户口本? 户籍迁移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新的户口本。首先,您需要前往目标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迁移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接下来,填写户口本申请表并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将核实您的身份和迁移情况,并进行审批。一般情况下,审批通过后,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等待一段时间办理手续。一旦办理完成,您将获得新的户口本。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查阅相关规定,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户口本办理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异地派出所仅浏览户籍,无操作权。户口本需在户籍所完成,具备本所公章和户籍员手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变更或更正时,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迁移后,按以下步骤办理新户口本:前往目标地户籍管理部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迁移证明和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经核实和审批后,缴费并等待办理手续。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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