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证如何办理?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一、单方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不可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