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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释义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具有的法律责任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中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个人和公司能不能签订居间合同
    个人和公司能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房屋居间中“跳单”的处理
    居间合同中如果出现跳单行为,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的话,按照违约解决。如果买方未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消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信息获得同一房源的,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不构成跳单违约。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东违约不卖房中介能不能投诉呢
    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中介得知房东违约时,为防止房东继续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可以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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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