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呢? |
释义 | 1、经纪人是有代理权的,而居间人没有代理权。居间人可以与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来收取报酬,而经纪人主要是代理人身份,不能从中收取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 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 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如下: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通常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的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以商事为限。 经纪人证到期了怎么办 经纪人证到期了,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职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怎么区分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分如下: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居间合同效力怎么去确定呢 居间合同效力的确定是:居间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居间约定符合公序良俗、居间内容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居间合同有效、发生效力。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都有什么规定呢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的规定有:居间合同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约定,居间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且已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经居间人介绍委托人已达成目的、双方已完成居间活动即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有权取得报酬。 该内容由 胡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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