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在上海上牌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电动车在上海上牌需要哪些手续如下: 1.购买符合规定的电摩 2.准备好相关证件 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和身份证。 3.购买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必须要交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当相关证件准备好后,就可以去车管所购买保险了。 4.缴纳购置税 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电摩在正式上牌前,需要先缴纳车辆购置税。准备好相关证件,到车管所或国税办事大厅办理即可。 5.车管所上牌 当这些手续都办理结束后,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牌照 一、车牌 俗称牌照,也指车辆号牌,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二、上海电动车上牌照需要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居民还需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5、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居民代理的,还需提交本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源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车执照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教练员酒后教练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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