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遵循严格的条件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和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中断就业的原因并非本人意愿,比如:劳动合同终止、备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等原因引起就业中断的3、要求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有一定的求职要求,并填写相应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