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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误工费的概念与计算方法
释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因伤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包括全日制工作收入、兼职工作收入,以及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计算方法。受害人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诊断证明、误工收入证明、工资银行记录以及纳税证明等材料来主张误工费。
    法律分析
    误工费的概念以及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概念: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2、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a、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b、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a、“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b、“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受害人主张误工费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医院开具的本人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
    3、单位开具的本人误工收入证明;
    4、本人工资的银行打卡记录;
    5、主张的误工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本人纳税证明。
    结语
    误工费是受害人因伤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主张误工费需提供劳动合同、诊断证明、误工收入证明、工资记录和纳税证明。根据以上标准和材料,合理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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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6: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