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处置医疗事故 |
释义 | 1、保留相关重要证据 首要做的是,复制病历并封存,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日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2、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范围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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