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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轮船水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释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一、轮船水运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如实写明下列情况:
    (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三)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
    (四)事故发生的时的气象和海况;
    (五)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六)损害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
    (七)船舶、设施沉没的,其沉没概位;
    (八)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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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