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看法
释义
    

法律主观:
    


    起诉 离婚冷静期 内可能会判离。男女双方在冷静期内和好或者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如果冷静期内双方却无和好的可能,则进入审判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7: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