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单位不给停用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征收机构可对未办理社保登记和未按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补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和第86条。 法律分析 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然后再办理减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离职后单位拒绝停用社保,应该如何应对? 面对离职后单位拒绝停用社保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社保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拒绝停用的原因,并提供相关的离职证明和材料。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了解法律上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此外,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不当行为,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介入。最后,如果一切努力无果,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具体的应对策略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面对单位拒绝停用社保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单位沟通,提供离职证明和相关材料,寻求解决方案。如无果,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了解法律权益和保护措施。保留证据和沟通记录,向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不当行为。如无法解决,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请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具体策略因地区和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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