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信部的全称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但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的重点大学中,工信部直属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 1、主要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2、人员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行政编制为731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18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3名(含总工程师2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3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7名)。 3、直属机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国内专用通信局,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邮电报社。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电子工业出版社。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4、内设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24个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财务司、产业政策司、科技司、中小企业司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8)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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