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变更容忍方法是指软件工程当中,一种常用的软件开发过程思想,也叫增量式开发。增量式开发,就是首先把大型程序分解成若干小的模块,然后对每个模块按照某种过程模型进行开发,最后把这些模块逐步集成为完整的软件产品。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