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
释义 |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偷税比例10%以下10—30%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补税滞纳金罚款偷税数额50%—5倍。刑法处罚:罚金:1—5倍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罚金:1—5倍判刑:3—7年应用举例:东方娱乐城成立于2002年1月1日,是某市一家专门经营歌厅舞厅、游戏游艺、保龄球台球业务的娱乐企业。2003年2月,娱乐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纳税资料。资料显示的财务收支及纳税情况如下: (1)取得门票收入150万元,点歌费收入50万元,提供小食品收入30万元,烟酒饮料收入70万元,会员卡费收人100万元。 (2)成本支出22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71.5万元,其中营业税65万元[(150+50+100)20%+(30+70)5%],城市维护建设税4.55万元[657%],教育费附加1.95万元[653%]. (4)发生期间费用108.5万元,其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广告费用30万元,支付给本企业雇员业余时间联系客户的佣金30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4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25万元)。 (5)应纳税额所得额为0.[150+50+30+70+100-220-108.5-71.5]要求: (1)逐一找出娱乐城在税款计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正确计算应纳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2)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指出娱乐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答案」 (1)存在问题及税费计算:部分收入因适用税率不正确,致使营业税计算有误。营业税=(150+50+100+30+70)20%=40020%=80(万元)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城建税计算有误。城建税=807%=5.6(万元)因营业税计算不正确,致使教育费附加计算有误。教育费附加=803%=2.4(万元)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因而不能在税前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标准。不能在税前列支的金额=30-4002%=22(万元)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佣金30万元在税前列支不正确。利息在税前全额扣除不正确,应按税法规定扣除。不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40-25=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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