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 |
释义 |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租房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 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下会被收回:(一)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公租房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 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下会被收回:(一)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公租房被收回装修怎么算 一般是无法计算赔偿的。因为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除非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公租房的设施和普通的租房里面的设施是一样;公租房里能固定安装的家具电器基本上都有配备,如燃气灶、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公租房收回的情形 关于公租房收回的情形,有下列内容:1、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没居住、政府会收回。2、根据廉租房文件规定第五章规定: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情况。第二十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房租金的。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由此可以看出,并不是随时收回的,而是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有权对公租房收回。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离婚了公租房会收回吗 离婚后公租房一般是不会收回的,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公租房会被收回:(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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