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购药,如果是甲类药物,参保人不需支付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会全额支付;如果是乙类药物,医疗保险基金会先报销一部分,然后参保人需要支付剩余费用;如果是丙类药物,参保人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法律分析 医保卡购买药物时,如果药物属于甲类,参保人无需付费,医疗保险基金将全额支付;如果药物属于乙类,医疗保险基金会先报销一部分费用,剩余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支付;如果药物属于丙类,参保人需要自行支付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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