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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示有异议怎样处理
释义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1、当事人应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部门提出异议;
    2、当事人需要以实名提出异议,不能用匿名,并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
    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二)周知性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糟陵返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块泛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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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