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人员构成及职责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庭人员构成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陪审员、辩护律师、公诉人。审判长职责: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法官合议庭中,负责主审审判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等人员组成。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院长负责本院全面工作,监督本院审判工作,管理本院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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