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原则上起诉离婚要求双方必须到场,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告如果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拘传。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