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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过婚的人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释义
    离过婚的人再婚需要离婚证。离婚证是单身的证明,结婚是需要单身证明的。
    一、再婚需要支付费用吗
    再婚不需要支付费用。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除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再婚和结婚的程序是一样的,双方都需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再婚时,男女双方应准备以下证件和证明:
    1、复婚双方准备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证明。
    申请再婚的当事人不需要去医学检查,严格按照结婚程序登记,恢复结婚字样,收回离婚证件。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后,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单方面买卖
    不可出售共有房屋的。因为现在房产证交易规范化了,如果房产是属双方共有房产,其中一方要私自变卖,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要办理,就需要单身证明或离婚证书原件,否则是不能过户的。并且出售共有房屋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并且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过户。
    三、单身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未婚者需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均可)同时还需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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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