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要经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只有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了,这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算正式生效。 一、专利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进行专利权转让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3-5个月内审查完成并予以登记公告。 4、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