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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如何
释义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的,在离婚后继续还。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后由谁继续偿还,或者约定谁取得房子的产权,谁个人偿还房贷。如果依旧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交给法院处理。
    一、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处理如下: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则按照约定,但如果一方隐瞒,离婚后一年内可以重新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该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个人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但是如果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三、婚后买的车子是老公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1、配偶婚后购买的汽车,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请求分割汽车时,通常由法院酌情将汽车判决归一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取得汽车的一方偿还,取得汽车的一方在扣除未还清贷款的基础上,补偿另一方汽车的折价款。
    2、配偶婚后购买的汽车,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请求分割汽车时,通常由法院酌情将汽车判决归一方所有,取得汽车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汽车的折价款。
    3、此时口头约定没有办法证明,应该按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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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5: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