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存在虚假宣传怎么赔偿 |
释义 | 商家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起诉等途径维权。消费欺诈行为包括销售掺假商品、虚假宣传、欺骗性价格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怎么索赔 1、消费进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与商家自行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主张赔偿,或者向其他组织或者行政机关投诉主张赔偿;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二、消费欺诈行为表现有哪些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结语 商家虚假宣传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害,消费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或向消费者协会、其他组织或行政机关投诉要求赔偿。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消费欺诈行为包括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价格、虚假宣传等多种形式,这些行为都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消费者应当保持警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