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物的用途变更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变更用途,将面临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规定的用途。 2.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租赁物上的使用,必须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 3.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租赁物的用途时,应当依法确定合法的用途。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的用途不合法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用途、租赁期限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使用范围。 因此,如果需要将租赁物的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