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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资料怎么查询
释义
    

法律主观: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三类人1、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2、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3、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不动产登记资料如何查询1、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要准备并提交一些材料才可: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说明、申请人身份材料;2、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除上面材料,还应该提交能够证明与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3、有关国家机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除局本单位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三、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注意方面1、登记资料不应当全部转化为公开的信息。登记是一种财产公示方法,视为交易服务的,因此需要披露的是与交易的安全、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而不是把所有的信息都予以披露。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的内容只能实现与登记资料上面的信息,也就是说登记的公开不应损害所涉权利人的有关登记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等其他信息。2、登记资料的查阅人包括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物权公示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知道物权归属的信息,只要能够满足合同双方以外或者物权人以外的人中,可能和该物权发生关系的这部分人的查询登记资料的要求,就达到了登记和物权公示的目的。因此,查阅登记资料的一'般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3、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并没有否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申请查阅、复制登记资料,因此其他人申请查阅也不是绝对不允许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的。4、对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登记机构应当提供。这是登记机构的义务,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登记资料,只要查询人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并且应当允许他们复制登记资料。同时,利害关系人的查询和复印应当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注意由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不动产物权公示,而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和交易安全,使第三人在参与不动产交付时有一个识别判断的客观标准。因此要使第三人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全面的了解,就离不开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查询制度。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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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