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根据国家规定立案之日三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开庭之后的程序是要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进行陈述,当事人进行总结,然后进行当堂举证,当堂质证等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