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告法中优质可以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了。 新广告法禁用词: 1、极限用语:国家级丶世界级丶最高级丶最佳丶最大丶第一丶唯一丶首个丶首选丶最好丶最大丶精确丶顶级丶最高丶最低丶最丶最具丶最便宜丶最新丶最先进丶最大程度丶最新技术丶最先进科学丶国家级产品丶填补国内空白丶绝对丶独家丶首家丶最新丶最先进丶第一品牌丶金牌丶名牌丶优秀丶最先丶顶级丶独家丶全网销量第一丶全球首发丶全国首家丶全网首发丶世界领先丶顶级工艺丶最新科学丶最新技术丶最先进加工工艺丶最时尚丶极品丶顶级丶顶尖丶终极丶最受欢迎丶王牌丶销量冠军丶第一(NO.1\\Top1)丶极致丶永久丶王牌丶掌门人丶领袖品牌丶独一无二丶独家丶绝无仅有丶前无古人丶史无前例丶万能等。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