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第二条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 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