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故意迫使员工辞职 |
释义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一、如果克扣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 克扣工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私企拖欠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私企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及时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考勤记录,欠款证据即可。如果不满意还可提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要怎么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如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数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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