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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释义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工资。公司可因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
    一、工作二十天离职有工资吗
    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有无补偿
    单位拖欠工资主动离职有补偿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员工在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过错的情况下主动辞职,或者是单位由于劳动者工作失误等造成单位巨大损失等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设法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按实际情况,劳动者有要权按法律规定自动离职,而公司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性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法。双方协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此,该公司可以向法院主张因员工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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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