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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改名字学校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给孩子改名字不需要学校出具任何手续,由父母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改名申请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给孩子改名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一)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的;
    (二)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义字造成多种不便的;
    (三)由于父母离异要求变更姓名的;
    (四)由于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五)已满十六周岁由于出家要求变更姓名的;
    (六)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其他理由的改名申请,公安机关概不受理。
    二、姓名权的内容有哪些?
    1、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2、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3、命名权。
    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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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