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领养孤儿的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1、孤儿监护人同意
    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
    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