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
释义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是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每个地方的公务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如果转正的月薪是4000元,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4000*0.8=3200元。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的试用期公务员工资待遇存在一定差异。 新录用的公务员都有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除了基本工资和车补等少量津补贴外,其他公务员正常发放的工资待遇,比如十三薪、年终绩效奖励,试用期公务员都不能享受。相当于,试用期公务员在试用期一年内只有工资(工资也只有转正后的70-80%),不享受任何奖励性待遇,而很多地方的公务员大头收入恰恰来自于各种奖励性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 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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