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凭据的借贷应如何取证呀 |
释义 | 没有凭据的借贷应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他人的口头证言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 一、开展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民间借贷立案需要与借贷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借条、收据、欠条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民间借贷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注意诉讼时效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条掉了怎么办 借条弄丢了的解决方法: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3.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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