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侵权规定是如果未经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人的美术作品,将会构成侵权行为。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论述。 对于此种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的步骤和方法,我们应以拿来主义的观点,吸取任何值得借鉴的思路和方法,这也正是许多学者研究版权保护制度的原因。但在研究和借鉴国外版权保护制度的同时,也要注意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价值观。 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第三步,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第四步,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一、美术作品委托创作注意事项是什么? 关于委托创作,比如某个单位委托艺术家创作和定制一个作品的,这就要通过双方的委托创作合同来约定双方各自享有什么权利。 对于壁画作品,就可以约定作品创作完成后,虽然画家不是财产所有权人,但是拆的时候要注意到如何保护画家的著作权。说到美术作品和载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实质就是美术作品载体原件的转让、转移是否影响著作权的行使。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财产权转移后只对作品的展览权有所涉及,其他的权利没有规定,那就是说这些权利仍然属画家所有。比如画家给出版社投稿,行使的是著作权,原稿的财产权没有给出版社,可以要求出版社退回。而把美术作品卖给饭店或是拍卖,卖的是财产权,著作权还是画家自己的。到目前,这在法律上应该没有疑问了,之所以出现问题主要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