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 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依法审查和解决 民事纠纷 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