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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是怎样的
释义
    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包括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力,获得各类资源和提高知名度。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包括:
    1. 扩大规模,降低成本;
    2. 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
    3. 获得生产原料和劳动力;
    4. 提高企业知名度;
    5. 获得先进技术、专业人才、管理经验等各类资源。
    当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时,被吸收的公司将解散。
    当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时,各合并方将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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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