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要求缴纳社保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在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企业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来说企业在员工入职即日起30日之内应该为员工缴纳企业社保。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因为一些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发生工伤的这些费用就由企业承担了,所以企业还是按照法律规定,从员工入职起就为员工缴纳社保比较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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