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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饭店摔倒,饭店的责任如何认定
释义
    在店里受伤了,店家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饭店上班摔倒算工伤吗
    在饭店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饭店喝酒死亡饭店承担责任吗
    具体应当分情况。看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否与饭店有关。第一、如果是饭店的饮食导致其死亡的,那么饭店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如果是共同饮酒人劝酒,则也要分情况。如果共同饮酒人明知该人无意识,或明知其有诱发性的疾病,仍旧强迫性的劝酒,则共同饮酒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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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