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饭店摔倒,饭店的责任如何认定 |
释义 | 在店里受伤了,店家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饭店上班摔倒算工伤吗 在饭店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饭店喝酒死亡饭店承担责任吗 具体应当分情况。看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否与饭店有关。第一、如果是饭店的饮食导致其死亡的,那么饭店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如果是共同饮酒人劝酒,则也要分情况。如果共同饮酒人明知该人无意识,或明知其有诱发性的疾病,仍旧强迫性的劝酒,则共同饮酒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