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面。 一、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什么 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二、当今社会出现非法传销的原因有哪些 当今社会非法传销的原因如下: 1、以传销为就业新门路; 2、虚夸传销致富捷径,一夜暴富颇具诱惑力; 3、以直销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线下人员,要求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 三、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 非法传销是不合法的,传销是合法的。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有无依托优质产品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者。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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