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可到代码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制造商识别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档案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保管) 2、填写《中国条码系统会员登记表》,可直接在线填写《会员登记表》。 3、如属集团公司,请填写集团公司子公司基本信息表。 4、当地编码分支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合格的材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字并提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 5、编码中心在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缴纳的费用后,批准申请人注册公司识别码,并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完成审批手续。 6、申请人领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会员证书》,申请结束。 法律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