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处理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2)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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