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交税费是指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税金包括的税费: 1、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与经营费用即三大期间费用,是一类科目,发生额在月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期末无余额。主要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税附加等; 2、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它的贷方余额表示应交未交的税金及附加费。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它主要核算在营业环节发生的税额;而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是应交而尚未交的税额,它不一定是在销售主营业务环节时发生,除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应缴的税款都通过该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综上所述,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