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好人民陪审员的具体工作是干什么 |
释义 | 当好人民陪审员的具体工作如下: 1.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参与各种案件审判。 2.人民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而不对法律适用作出认定,意思是说人民陪审员除了法律适用,地位相当于法官了,但是和国外的陪审团制度,仍然有相当大的区别。 3.人民陪审员是由符合条件的公民,经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陪审员没有固定工资的,由法院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之前法院组织培训。 一、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9.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 1.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2.保守审判秘密。 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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