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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金计算2023计算器
释义
    如何计算退休金
    一、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二、怎么计算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退休金计算方法
    退休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行业统筹单位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同)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l%。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3.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对于退休金,在缴纳年满15年后,缴纳的比例越高,所能拿到的钱也就也多,如果在退休前还没缴纳满15年,则可以通过补交的方式进行缴纳。
    退休金怎么计算
    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北京退休金计算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退休金如何计算
    退休金算法如下: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人、职员退休以后,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退休费的标准如下:
    (一)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一)、(二)两项条件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十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三)、(四)两项条件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十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五)项的工作人员,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四)对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工人、职员的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条(一)、(二)、(三)三项的标准,但是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十五,并且必须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第五条 工人、职员因工残废,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应该退休。退休后的待遇,在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单位,仍然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没有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机关,其退休费,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其中对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同样享受本规定第四条(四)项的待遇。
    如果因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员,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一)、(二)、(五)项条件,并且其应该领取的退休费的标准高于本条前款规定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的时候,其退休费应该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发给。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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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