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